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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團及自治組織相關活動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2021-10-05 16:10:00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及配合教育部110年10月4日公告修正「大專校院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請各學生社團辦理活動及社課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社團實體課程與集會活動(含社團表演)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 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 米/人(2.25 平方米/人)、室外300 人,集會活動應採實聯制、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人流(總量)控管、活動過程中禁止飲食,並於活動前執行風險評估(詳如附件)。如無法依前述規定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建議調整辦理形式(線上)、縮小活動規模及人數或取消、延後辦理。

二、技藝性社團請酌以調整練習時間,避免因長時間佩戴口罩造成不適。吹奏類因排練需要無法全程佩戴口罩,得於演奏時暫時脫下口罩,但應於不需演奏時隨時戴上口罩。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等),不得共用;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

三、因應新型冠狀病毒之影響並考量活動之風險,各社團如活動需與廠商簽約建議納入疫情影響無法執行之退費條文以為保障;另活動設計(含備案)亦需注意法律規定、道德規範、社會觀感及安全措施。

四、各社團辦理活動請依規定流程完成線上計畫書申請及審核,經核定後始准辦理,並請思考活動辦理前、中、後所可能遭遇之各項風險:

  (一)學生與家長對於活動受疫情影響的不安全感。

  (二)活動臨時取消所需負擔之成本。

  (三)正式及練習場地的不確定性。

  (四)如因參與活動而產生確診之責任。

  (五)活動辦理日期、時間、類型、人數之適切性。

五、本公告所列注意事項,將視疫情發展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進行滾動式調整;全校性防疫規範事項請參閱校網首頁「防疫專區」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