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113-2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113/12/18-114/01/10
發布日期 2024-12-18 10:10:00
★ 113-2 學雜費減免優待金額表(連結)
受理時間:113 年 12 月 18 日 至 114 年 01 月 10 日 最後補件時間:114 年 02 月 17 日 (補件請直接聯繫陳鈺松老師#2212) |
||
申請切結書 |
|
|
受理學制 |
日間部五專/四技/二技/研究所/在職碩專班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
|
限時掛號郵寄地址: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文藻外語大學 生活輔導組 陳鈺松老師 收 (分機2212) |
||
注意事項 |
同時符合多重申請資格,僅能擇優選一,如經查獲不實重複申請者,則依教育部各類助學措施優先順序取捨,不得異議。 |
|
轉學、復學、重考生,於休、退學前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享有減免費用者,不得再重複申請減免。 |
||
受理申請對象及應繳交的資料 |
||
減免身分 |
繳交資料 |
備註 |
軍公教遺族子女 |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撫卹令影本(需有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
▲初次申請請於開學第一週 學生本人親洽生輔組 |
現役軍人子女 |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軍人身分證、軍眷補給證影本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
|
原住民學生 |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
|
身心障礙學生及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輕/中/重/極重度 |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4.請自行確認1112年度家庭所得(父+母+學生3人所得合計),若超過220萬元則不得申請。父母親就算是離婚,不管學生撫養權歸誰,還是要將父母雙方所得列入計算。 |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中低收入戶證明(需有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
|
低收入戶學生 |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低收入戶證明(需有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
學產低收注意事項 ▲學制名稱/代碼確實填寫 |
特殊境遇家庭 |
1.減免申請表 (線上登錄列印)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證明公文 3.戶籍謄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4.「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證明書」無法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