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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上半年「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須知

發布日期 2016-09-08 00:00:00


 


一、表演時間:1063 月至6月,每週固定演出時間為週日下午3時。


二、申請時間:105905日至1005日,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資格:


 (一)、個人或團體,且具有公開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二)、人民團體、公司、基金會或學校登記立案之學生團體,且具有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前請詳閱「國立故宮博物院『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場地與設備表」、「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Q&A」等相關資訊,以了解本活動補助方式,以及南部院區所提供之表演場地與設施,俾利申請單位設計並規劃表演活動。


(二)請下載相關文件並詳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文件1:「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切結書(表一,請下載word檔並簽名用印)。


文件2:「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表(表二,請下載word檔)。


文件3:「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經費預估表(表三,請下載word檔)。


文件4:申請單位演出人員之表演影片(5分鐘以內,含聲音與影像)。


文件5:申請單位立案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6:演出人員個人得獎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7:申請單位表演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8:申請單位與表演人員受扶植或補助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9:申請單位得獎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10: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備註1:影片請與申請演出內容相符,以利審查作業。審查時將透過電腦播放影片,檔案請以avi、mp4、mpg、mpeg、dat、divx、wmv、rm、rmvb等格式為主。並請務必剪輯成5分鐘以內之影音檔。未依照規定繳交影音資料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備註2:文件4影片請繳交光碟片(該光碟請設定不可重覆燒錄)。文件1、2、3、5-10請繳交紙本與電子檔(彩色掃瞄檔),電子檔可與文件4影片燒錄至同一光碟片中(該光碟請設定不可重覆燒錄);若無法製作,則務請提供紙本資料。


※備註3:送件不全者,或僅提供隨身碟或記憶卡者,恕不受理。


※備註4:經審查錄取單位,應依申請表演內容演出,如未經本院同意更改內容,不予補助。


(三)請於寄件前,確認是否已檢附所有相關文件,以及光碟是否可於電腦上順利讀取。資料請郵寄至61248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 南院處 教育展資科 收,信封上並請註明「106年上半年故宮下午茶活動」,並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本院(以郵戳為憑)。


 


五、補助審查內容與補助金額


 (一)、補助審查內容:


    1.申請單位(含演出人員)之組織架構與演出經歷。


    2.申請案件之表演類別,送審影片之表演能力與藝術水準。


    3.表演內容規劃之完整性、生動性,與本院展覽之關聯性。


    4.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5.接受國內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或扶植。


    6.參與國際藝術節表演。


    7.獲得重要獎項。


    8.其他經本院審查委員認可之優良事蹟。


 (二)、補助金額:申請單位之級別與補助費用由本院審查委員核定。


 


六、審查及結果通知:


凡申請之個人或團體,其資料將由本院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經本院審查通過後,將通知演出時間及補助金額,並於本院網站公告。


 


七、注意事項:


(一) 表演場地原則上以南部院區博物館1樓大廳為主,場地大小約720 X 360cm,若表演者每人皆攜帶樂器或道具,建議以25至35人為上限。


(二)南部院區博物館2樓至3樓為展場,為維護觀眾參觀品質,表演音量不可過大。


(三)表演場地提供之電力提供為20安培以內。


(四)南部院區為博物館,為維護文物典藏與展示品質,表演場地禁止使用火、霓虹燈,以及乾冰、瓦斯罐、氫氣罐、煙霧製造器、泡沫製造器…等易燃物品,並禁止飲食與攜帶寵物。


(五)本活動禁止任何商業行銷或販售行為(含買賣、預訂、產品推銷、招生、宣傳非本活動之贊助廠商…等)。


(六)表演時如有其他特殊設備需求,如鋼琴、讀譜架、特殊麥克風、跳舞踏板…等,必須由申請單位自行準備。另讀譜架上建議可自備「夾式小燈」。


 


八、聯絡方式: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詢問。


國立故宮博物院 南院處 教育展資科


聯絡人:許先生


電話:(05)3620555分機5112


信箱:hhi@npm.gov.tw



 
一、表演時間:106年3 月至6月,每週固定演出時間為週日下午3時。
二、申請時間:105年9月05日至10月05日,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資格:
 (一)、個人或團體,且具有公開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二)、人民團體、公司、基金會或學校登記立案之學生團體,且具有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前請詳閱「國立故宮博物院『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場地與設備表」、「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Q&A」等相關資訊,以了解本活動補助方式,以及南部院區所提供之表演場地與設施,俾利申請單位設計並規劃表演活動。
(二)請下載相關文件並詳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文件1:「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切結書(表一,請下載word檔並簽名用印)。
文件2:「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表(表二,請下載word檔)。
文件3:「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經費預估表(表三,請下載word檔)。
文件4:申請單位演出人員之表演影片(5分鐘以內,含聲音與影像)。
文件5:申請單位立案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6:演出人員個人得獎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7:申請單位表演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8:申請單位與表演人員受扶植或補助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9:申請單位得獎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10: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備註1:影片請與申請演出內容相符,以利審查作業。審查時將透過電腦播放影片,檔案請以avi、mp4、mpg、mpeg、dat、divx、wmv、rm、rmvb等格式為主。並請務必剪輯成5分鐘以內之影音檔。未依照規定繳交影音資料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備註2:文件4影片請繳交光碟片(該光碟請設定不可重覆燒錄)。文件1、2、3、5-10請繳交紙本與電子檔(彩色掃瞄檔),電子檔可與文件4影片燒錄至同一光碟片中(該光碟請設定不可重覆燒錄);若無法製作,則務請提供紙本資料。
※備註3:送件不全者,或僅提供隨身碟或記憶卡者,恕不受理。
※備註4:經審查錄取單位,應依申請表演內容演出,如未經本院同意更改內容,不予補助。
(三)請於寄件前,確認是否已檢附所有相關文件,以及光碟是否可於電腦上順利讀取。資料請郵寄至61248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 南院處 教育展資科 收,信封上並請註明「106年上半年故宮下午茶活動」,並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本院(以郵戳為憑)。
 
五、補助審查內容與補助金額
 (一)、補助審查內容:
    1.申請單位(含演出人員)之組織架構與演出經歷。
    2.申請案件之表演類別,送審影片之表演能力與藝術水準。
    3.表演內容規劃之完整性、生動性,與本院展覽之關聯性。
    4.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5.接受國內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或扶植。
    6.參與國際藝術節表演。
    7.獲得重要獎項。
    8.其他經本院審查委員認可之優良事蹟。
 (二)、補助金額:申請單位之級別與補助費用由本院審查委員核定。
 
六、審查及結果通知:
凡申請之個人或團體,其資料將由本院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經本院審查通過後,將通知演出時間及補助金額,並於本院網站公告。
 
七、注意事項:
(一) 表演場地原則上以南部院區博物館1樓大廳為主,場地大小約720 X 360cm,若表演者每人皆攜帶樂器或道具,建議以25至35人為上限。
(二)南部院區博物館2樓至3樓為展場,為維護觀眾參觀品質,表演音量不可過大。
(三)表演場地提供之電力提供為20安培以內。
(四)南部院區為博物館,為維護文物典藏與展示品質,表演場地禁止使用火、霓虹燈,以及乾冰、瓦斯罐、氫氣罐、煙霧製造器、泡沫製造器…等易燃物品,並禁止飲食與攜帶寵物。
(五)本活動禁止任何商業行銷或販售行為(含買賣、預訂、產品推銷、招生、宣傳非本活動之贊助廠商…等)。
(六)表演時如有其他特殊設備需求,如鋼琴、讀譜架、特殊麥克風、跳舞踏板…等,必須由申請單位自行準備。另讀譜架上建議可自備「夾式小燈」。
 
八、聯絡方式: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詢問。
國立故宮博物院 南院處 教育展資科
聯絡人:許先生
電話:(05)3620555分機5112
信箱:hhi@npm.gov.tw